建设生态市频频出硬招

 

近日,江阴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环境优美乡镇、生态村的实施意见。
  目标任务是:科学合理规划,加大有效投入,加快建设步伐,实施综合整治,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,确保2005年内,全市各镇全部建成环境优美乡镇、并建成一批生态村。
  工作重点是:
  1、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的同时,加快管网建设,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。要加快截污纳管步伐,大力削减现有排污口,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,要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,各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。
  2、全市所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,必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削减排污总量。特别是已建的燃煤电厂,必须限期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,确保除尘效率达99以上、脱硫效率达90以上,烟尘、SO2等大气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。到2007年全市所有电厂都要完成脱硫、除尘任务。同时,要全面实行清洁生产,大力实践循环经济发展模式,促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。
  3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江阴市政府将积极采取一系列政策扶持。对建成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,市财政分别给予4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;对排污管网建设,给予政策优惠;对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的适当补助。已建成投运的电厂,实施脱硫除尘限期治理的,从开工建设年份起的3年内,向其征收的排污费中,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补助。新建、扩建电厂安装脱硫除尘设施的,从建成投运年份起的两年内,向其征收的排污费中,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助。对电厂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企业燃煤锅炉,按照“供热管道建到哪儿、锅炉停到哪儿”的要求,立即拆除停用,实行统一供汽供热,其蒸汽价格结合脱硫除尘运行成本进行核定。
  10家二氧化硫排放大户限期治理
  2005年是江阴市创建生态市攻坚之年,为此,江阴市政府决定,对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实行二氧化硫和烟尘限期治理。要求这些企业要立即制订治理计划,积极筹措治理资金,迅速落实治理措施,确保到2005年12月之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达标验收。各相关镇、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、督促、检查工作,确保企业尽早完成治理任务。对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,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,直至停业或关闭。
  94家排污企业“两升一”
  近日,江阴市政府决定,对江阴市八达合成化工厂等94家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,确保由两级达标排放标准,上升到一级达标排放标准。这94家企业主要包括化工、印染、皮革等企业。江阴市政府要求这些企业于2005年底之前要分期分批通过技术改造和采用先进的治污技术,如期完成一级达标排放的治理任务。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,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,直至停业或关闭。
  30家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叫停
  为有效削减全市排污总量,近日,江阴市政府决定,江阴市长生物制品厂、江阴市华西联合化工厂等一批重污染企业,必须于2005年5月前关停;江阴市万利石油制品厂、江阴市云亭砖瓦厂、江阴市第二水泥厂、江阴市月城东风化工厂、江阴市苏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6个化工项目等必须于2005年6月前关停;其余企业的0.4吨至4吨锅炉,必须于2005年5月至12月之前关停。有关镇、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、督促、检查工作,确保平稳过渡。对未按期实施关停、造成严重污染的,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 

 

原文刊于2005年4月19日中国环境报